入藏标准及工作流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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甘肃天庆博物馆藏品入藏标准和征集流程

藏品是博物馆业务活动的物质基础博物这藏品的数量和质量,直接影响到博物馆的水平和效益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》、《甘肃省文物保护管理条例》等规定结合甘肃天庆博物馆的性质和任务特点,特制定本办法。

一、征集范围

本馆根据自身性质、展陈需求和馆藏结构确定藏品征集范围,从实际出发,重点征集彩陶、与丝绸之路相关的历史藏品和能够填补馆藏空白的品类:

1、重点征集新石器时期各文化类型彩陶及资料;

2、反映历史上各时代人文历史、民族习俗、文化艺术、工艺美术的实物及资料;

3、其他有必要征集的文物及资料。

二、入藏标准

文物是中华文明发展的产物,它见证了社会的发展与变迁,彩陶更是承载着新石器时期人类的记忆。在藏品征集的过程中,对一些新石器时期彩陶及其相关书籍、研究等进行着重收集,要注意征集对象的完整性、代表性。对于能填补馆藏空白的其他藏品,可降低标准。

三、入藏程序

1、根据征集范围、入藏标准确定收藏对象;

2、会同省级文物部门鉴定等级,定名;

3、修复保护;

4、登记编目,入账建档;

5、入库分类放置保管。

四、藏品征集、鉴定组织及人员

根据甘肃天庆博物馆工作实际,博物馆征集部具体负责藏品征集,成立藏品征集和鉴定小组,负责藏品的征集和鉴定工作。

征集小组:

组长:韩庆

副组长:刘迪

成员:赵婵婵

鉴定小组:

组长:韩庆

副组长:张东辉(甘肃省文物鉴定委员会委员)

成员:刘迪 李献宁

五、文物征集原则

征集小组在征集文物过程中,必须坚持下列原则:

1、遵纪守法,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、法规和《文物工作人员守则》;

2、坚持重点和一般相结合的征集方法,既征集典型的有代表性的珍贵文物,特别要抢救征集具有较高历史、艺术、科研价值的文物,也应当考虑征集有中国地方特色的文物和民间民俗物品;

3、对每年征集的文物和有关的文献史料,必须及时登记列入文物藏品总账和分类账,并做好整理、保护等相关工作;

4、每年年底前,征集小组应对本年度的征集工作做出评估和总结;

六、附则本办法的解释权归甘肃天庆博物馆。

二零一八年五月六日